建发房地产集团南京建发房产合肥华润大厦39层招租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建发房产合肥华润大厦39层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建发房地产集团南京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合肥华润大厦 39层招租公告
公司拟将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 B座3904室进行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
合肥市政务区绿洲东路华润大厦 B座390 4 室
二 、 产权状况
合肥市华润大厦 B座39层390 4 室,产权面积 150.02 ㎡,由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三、 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 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单元号
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元 /㎡/月)
交付标准
出租用途
3904
150.02
70
现状
办公
招租底价(含税),该价格不含电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四、拟出租资产租赁期限及年递增率
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至 两 年。租金两年之内无递增 。
五、付款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每期租金为3个月租金。首期租金需在合同签订当日付清,此后每期租金应于每个交租周期到期日前7个工作日支付,先付后用。
2.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的租金,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3.装修免租期:无。
六、承租条件
1.承租人需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存在不良记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入建发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3.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4.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其它日常经营费用。
5.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租入后直接转租,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6.如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投资装修后,将本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的需提前取得出租方的授权。
7.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我司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8.禁止使用液化气、电热器,不得在公共通道内使用明火。
七、有效期限
此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的 10个工作日内。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曹会会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建发房地产集团
南京事业部
202 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