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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交易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mgcq202604-007

招标公司: 明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拆除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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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 除项目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mgcq202604-007

明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将于 2026年05月11日 10时至 2026年05月12日 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6年05月11日 10时至 2026年05月12日 10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竞买人 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 附件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竞买人适用) )。

一、标的物介绍:

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 22间被征收房屋拆除,建筑物面积4345.12平方米 。 各竞拍人需自行勘查现场,以便充分获取现场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二、 竞买人 应具备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交后提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成交后提供);

3、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竞价承诺书(成交后提供);

4、竞得人需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成交后提供,人员名单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和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竞价。

注: 1、以上1-4条相关材料,竞价人成交后必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合同签订前提供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 、标的物以现状移交, 竞买人 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 竞买人 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 出售 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 、 起始价 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 竞价起始价 : 92251.00 元 ;加价幅度: 500 元或整倍数 。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 1800.00 元。竞价保证金须在 2026年05月11日 10时 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 竞买人 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 竞买人 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除项目 ”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 合同 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 成交金 ,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嘉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代理费 3 000 元,由 竞得人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05月11日 10时 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项目单位 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买人 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 2026年05月11日 1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12日 10 时 00 分 为自由竞价时间,各 竞买人 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 项目单位 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 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签订 合同 。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处置的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新旧程度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项目单位不保证房屋的完整性,所有处置房屋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拆除并清理表面垃圾平整场地,达到项目单位要求以及现场的卫生和所有安全问题及责任,项目单位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 本次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成交价款付清后即日项目单位与竞得人双方现场移交;拆除的 总建筑面积为 4345.12平 方米。交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签订合同后即时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拆除、装运和看护保管责任,出现任何问题与项目单位无关。

3、相关要求:

(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四次洒水。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项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上报的施工车辆离场需向项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有关废渣等清运、覆盖、环保、安全保护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2)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按项目单位要求拆除并清理表面垃圾平整场地,拆除物归竞得人所有。垃圾清运、覆盖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3)竞得人在进场拆除施工作业前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要求组织编制拆除方案、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环保方案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施工作业时如需进行封路,需提前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拆除。

( 4)竞得人施工作业时需遵守明光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满足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符合环保标准。

( 5)竞得人在施工前必须向安全监督部门主动报备,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6)竞得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 7)竞得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均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 8)竞得人应做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群众在沿途卸车、哄抢,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

( 9)竞得人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利用拆除场地作其他用途使用;拆除的整个过程的施工安全及要求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 10)竞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项目单位要求进行拆除并达到场平地清,无论竞得人采取何种机械和措施进行拆除,所有机械设备费用、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使用维护费、技术组织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11)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移交前的完整性,拆除过程中任何物件及附属物丢失等,均与项目单位无关,项目单位概不负责。

( 12)竞得人按要求健全拆除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等,自觉主动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 13)竞得人须规范拆除行为,依法、持证拆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暴力手段拆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将予以批评、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并保留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

( 14)若因上级政策因素,致使本项目中的某一地块不实施拆除,则将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单价和面积,同比例退还竞拍价款。

4 、 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将成交价款 和履约保证金 缴入 明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指定 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为 成交价款 的 10%, 转账时备注: 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除项目 。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 项目单位 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 项目单位 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 竞买人 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竞价成交,必须按相关要求内容执行。

5、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 项目单位 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明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项目单位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 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 明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项目单位 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 竞买人 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 竞买人 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 竞价 的,由 竞买人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 成交价款 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项目单位 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 一切 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 、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 明光 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 竞买人 造成经济损失, 明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项目单位 对各 竞买人 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 明光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 项目单位 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 1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 2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 3 )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 、 本竞价公告由 项目单位 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勘察现场联系人:罗德林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单位 : 明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 罗德林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明光市龙山东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

代理公司: 安徽嘉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雨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女山路 357号瑞丰名城小区1幢2单元101室

2026年04月30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安徽嘉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6/04/30 15:44:3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9分55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4/30 16:40:4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15秒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9分55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7分15秒

附件: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合同.doc

竞价公告-明光市张湾村小圩组地块被征收房屋拆除项目.pd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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