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为规范本单位(以下简称 “采购人”)法律事务管理,防范研发、合作、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风险,保障机构合法合规运营,提升核心竞争力,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固定金额 3 万元 /年,价格不参与竞争;
3.采购周期: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若履约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方式:以线上咨询、现场服务、出具书面意见等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保障服务响应效率;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1.基本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设立满3年及以上;
2.专业资格:供应商委派的主办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满3年及以上,具有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高校或同类企业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经验,熟悉研发合作、专利申请与保护、技术转化、科研经费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执业记录;
3.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委派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指派至少1名专职执业律师常驻合肥市,全程牵头主导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全部服务工作。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
三、服务范围 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为采购人日常运营、科研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用工管理、对外沟通协调等;
2. 协助各类合同、协议起草、审查与修改 。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采购合同等;
3.协助各类管理制度的起草、审查与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条例,增强采购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 。为采购人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建议,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维护、许可、转让等相关法律指导;协助采购人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包括侵权排查、发送律师函、提供维权方案等;
5 . 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 。 协助采购人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提供非诉讼解决方案(如协商、调解、出具律师意见函等);
6 .法律培训与合规指导 。应采购人要求 ,进行科研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防范、用工合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7 .根据采购人安排,及时处理紧急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及非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外等特殊情况下的法律服务需求;
8. 为采购人重大决策(如重大科研合作、技术转化、机构发展规划等)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9. 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
(二)服务要求
1. 响应效率:接到采购人法律需求后,常规事项当日响应,紧急事项(如突发纠纷、重大决策咨询) 2小时内响应,复杂事项48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
2 . 服务质量:所有服务成果(咨询意见、法律文书、风险报告、培训资料等)需专业、严谨、合法,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无法律漏洞;
3 . 委派律师需固定,及时与采购人对接服务需求,反馈服务进展;
4 . 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委派律师需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科研成果、技术信息、内部管理制度等所有涉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持续有效,若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四、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业绩突出者优先;业绩得分相同,服务方案更优者优先。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荣誉
2 0 分
自 2 024 年 1月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过“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2 0 分;供应商获得过 “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1 0 分;供应商获得过 “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 5 分;没有获得以上称号的不得分。
供应商资质与团队资质
20 分
1.律师事务所资质( 10 分):执业许可证齐全有效且每年年检合格且设立满 5年及以上得 10 分,超过 3年不满5年的得 5 分,不满 3年不得分;
2.团队资质( 10 分):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超过 8 周年的,得 10 分;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超过 3周年、不足8周年的,得 5 分,不满 3年的不得分。
供应商业绩
40 分
1.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服务经验( 20 分): 2 024 年 1月1日至今 为科研机构、高校、新型研发机构或同类企业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每提供 1个有效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得5分,最多得 20 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2.知识产权服务经验( 20 分): 2 024 年 1月1日至今处理过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事务(如专利保护、侵权纠纷等),每提供1个有效案例得 5 分,最多得 20 分;无相关经验不得分。
服务方案
20 分
1.服务思路与针对性( 7 分):结合新型研发机构特点,服务思路清晰,针对性强,能精准匹配采购人研发、知识产权、合作等核心需求得 5 -7 分;思路一般,针对性不足得 2-4 分;思路混乱,无针对性得 0- 2 分。
2.服务流程与响应机制( 6 分):服务流程规范,响应机制完善,能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明确现场服务、咨询响应、文书处理等时限要求得 4 - 6 分;流程基本规范,响应机制一般得 1 - 3 分;流程不规范,无明确响应机制得 0- 1 分。
3.风险防范方案( 7 分):针对研发机构常见法律风险,制定科学、可操作的风险排查、防控方案得 5 - 7 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2 - 4 分;方案不可行得 0- 2 分。
五、报名材料
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执业律师人数,执业律师情况),主要获奖荣誉、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
2 . 供应商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与年检合格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 (法人投标时使用);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人出席时使用) ;
5. 所委派律师 执业证书复印件( 3 周年及以上)与年检合格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6. 供应商与委派律师近三年未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以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承诺函 (格式自拟) ;
7. 委派律师 常驻合肥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
8. 委派律师近 3年为科研机构、高校、新型研发机构或同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及有效案例与所处理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事务(如专利保护、侵权纠纷等)证明材料;
9 . 项目响应报价函;
10. 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必须为密封状态,每份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参选文件要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六、评审办法
1.供应商按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 ;
2.评审小组成员由3名(含)单数人员组成,该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方可召开比选会。符合条件(指资质和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按流标处理;
4 .按公布的时间准时开会,主持人向供应商介绍与会领导、比选组、监督组、记录等工作人员、会议程序及纪律要求;
5 .资格初审。监督组或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资质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完好,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退场,其竞标被拒绝;
6 .比选组进行评选。各供应商代表退出会场,由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次序拆封比选申请文件,依次发放给比选组 ; 比选组成员对供应商递交的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选;
① 审查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资质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② 报价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③ 供应商 的其它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的业绩证明等。
评选中若发现有歧义的可现场对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对比选申请文件与比选公告存在重大偏离的,应当作废标处理。
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作废标处理:
▲ 提供材料不全或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或弄虚作假的;
▲供应商 执业许可证 失效、未过年检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委派律师律师执业证 失效、未过年检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 其他情形经比选组一致决定作废的。
7.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业绩突出者优先;业绩得分相同,服务方案更优者优先。
8 .主持人宣布最终评标结果,宣布会议结束。
9 .向参加本次比选采购的供应商公布确认中选、备选人。如第一中选候选人因故自愿放弃中选人资格的(须有放弃资格的声明文件),比选人选排序第二侯选人中选(以此类推),最终确定候选人。
10.确定并公布中标候选人后,中选候选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否则将视同自愿放弃中选资格。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报名、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 18 日 14 点 0 0分(北京时间)
比选报名:请有意向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于 2026年5月 15 日下午 4 点前通过发送邮件至 imizhb@sina.com邮箱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为:**公司确认参加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联系人:***,联系方式:***),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比选报名邮件的不得参加比选。
开启时间: 2026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 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 369号合工大智能院A区三楼第二会议室
八、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日历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36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