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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工程中标人公示

  • 2026-03-25

项目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工程中标人公示

招标公司: 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西正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提示牌警示牌指示牌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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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承包单位: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

三、招标内容: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小区总平面图、小区公告宣传栏、公告栏、指示牌、导引牌、提示牌、须知牌、宠物便便箱、室外果皮箱、花草牌、树铭牌、门号牌、楼层号牌、单元号牌、楼栋号牌、高空抛物牌、单元格栅logo、单元大厅标识、竣工牌、限速牌、警示牌、保安值班室牌、公厕标识和门牌、车库龙门牌、车库车行指引吊牌、人行指引吊牌、车位吊牌、地库楼栋入口单元号牌、设备门牌、功能房间门牌、消防疏散图、乘梯须知牌、如遇火警请勿乘梯提示牌、推拉牌、信报箱,以及发光标识标牌电气施工,户政牌,办理民政局和邮政局验收手续等,以及该工程图纸或方案深化设计,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四、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开标时间: 2026年3月24日15:00

六、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七、开标、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西正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蓝岸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查看完整信息

八、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一、 总承包单位: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

三、招标内容: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标识标牌及信报箱采购安装,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小区总平面图、小区公告宣传栏、公告栏、指示牌、导引牌、提示牌、须知牌、宠物便便箱、室外果皮箱、花草牌、树铭牌、门号牌、楼层号牌、单元号牌、楼栋号牌、高空抛物牌、单元格栅logo、单元大厅标识、竣工牌、限速牌、警示牌、保安值班室牌、公厕标识和门牌、车库龙门牌、车库车行指引吊牌、人行指引吊牌、车位吊牌、地库楼栋入口单元号牌、设备门牌、功能房间门牌、消防疏散图、乘梯须知牌、如遇火警请勿乘梯提示牌、推拉牌、信报箱,以及发光标识标牌电气施工,户政牌,办理民政局和邮政局验收手续等,以及该工程图纸或方案深化设计,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四、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开标时间: 2026年3月24日15:00

六、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

七、开标、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西正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蓝岸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查看完整信息

八、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开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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