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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塘岗中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补疑2

  • 2026-03-25

项目名称: 塘岗中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 2026AFGGZ50189

招标公司: 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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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岗中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补疑 2

项目编号: 2026AFGGZ50189

各投标人:

现对 塘岗中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6AFGGZ50189 )补疑如下:

提问 1.本项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合肥“琥珀杯”、安徽“黄山杯”、“鲁班奖”等)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小项满分5分。

我们单位提供的优质工程奖奖项是参建的,请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如合肥“琥珀杯”、安徽“黄山杯”、“鲁班奖”等),均予以认可,且奖项荣誉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同一项目获得多个优质工程奖项荣誉的,不重复计分。

提问 2.关于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居住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予认可。

提问 3.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请问我单位提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获得的优质工程奖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获得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予认可。

提问 4.资格及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 5.详细评审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

请问我单位提供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提问 6.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奖项参建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如合肥“琥珀杯”、安徽“黄山杯”、“鲁班奖”等),均予以认可,且奖项荣誉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同一项目获得多个优质工程奖项荣誉的,不重复计分。

提问 7.关于投标人业绩,安置点室外附属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予认可。

提问 8.根据招标文件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提供的是联合体中标业绩,我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比例工程量,金额超过900万元,请问是否认可?另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只有黑白复印件,是否认可?

答: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及业绩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联合体业绩中投标人所承担合同金额占比的,可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予以证明。

提问 9.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第二类:(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问:我单位拟提供业绩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更新,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截图,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提问 10.公司作为参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答: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均予以认可,且奖项荣誉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同一项目获得多个优质工程奖项荣誉的,不重复计分。

提问 11.我单位业绩是人才公寓居住装饰装修项目,请问是否符合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答:不予认可。

提问 12.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我公司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2022年度优质结构工程奖”,该颁奖机构为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协会于1997年1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请问此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提问 13.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我公司奖项为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参建项目:装饰装修项目,颁奖日期均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提问 14.我司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高尔夫球场周边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在该项目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工程内容部分无法精确体现出该工程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故若我司将该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后,该清单的工程量可以证明我司提供的业绩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号

联系人: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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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760号

项目负责人 :张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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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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