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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医药学会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黄山市中医药学会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黄山市中医药学会

采购标的物: 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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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山市中医药学会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黄山市中医药学会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发布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黄山市中医药学会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5万元

4、项目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备注

1集体商标注册代理服务4类拟申请30类、33类、35类、44类

注意:超出预算金额做无效标处理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商标代理服务,其服务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双方的明文约定,提供的商标代理服务或出具的商标代理服务文书应当合法合规,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协助采购人有效防范或者降低法律风险,确保采购人的创新成果和品牌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2.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商标代理服务事项安排应当及时作出响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商标代理服务。

3.成交供应商以及相关人员对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非公开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以及相关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把未公开的代理事项及其他保密信息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如依照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依法避免或限制保密信息的不当扩散;保密信息部分公开的,成交供应商以及相关人员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未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4.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同一商标代理机构或其关联机构不得就同一商标申请或者商标权的事务,为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同时提供商标代理服务。

5.成交供应商应当妥善保存完整的商标代理服务工作记录;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官方文件、财务票据等妥善保管,及时归档。在服务结束后需完整提交本次服务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申请过程文件、最终申请定稿文件、相关部门收件受理文件以及有关商标注册证等)给采购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提交的报价资料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情况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服务方案、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投递时间及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

2.报价地点:黄山市新安医学研究中心(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b09楼)。

3、报价方式: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资料未密封视为无效。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原则

1、接收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报价材料,要求各供应商一次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最低价中标。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如提交报价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取消本次采购活动。

(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特定资格条件、成交原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山市中医药学会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报 价 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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