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第3号出让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2026年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第3号出让公告
招标公司: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无资规告字〔 2026〕3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两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单位:平方米, 年, 万元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供地
类型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价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2024-G9
无为羽毛羽绒产业园
19734
净地
工业用地
50
≥ 1.0
≥ 40%
≤ 15%
297
297
2
202 5 -G 10
襄安镇吉祥村和汪桥村交界处
38149
净地
工业用地
50
≥ 1.0
≥ 40%
≤ 15%
458
458
5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竞买 人 资格及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 人可于 202 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 6 年 3 月 5 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STPBidder)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 、 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 、 申请人可于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 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审核。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在 2026年3月5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 2026年2月25日8:00时至2026年3月6日10: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 报价 。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并在 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竞价系统要求提交的相关 报名资料原件 ,到 无为市 土地储备中心 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 签订 《成交确认书》。
八、 本次挂牌 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九、本次挂牌出让(政府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成交价为土地出 让金,有关规费及税费按规定另行交纳。
十、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 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2024-G9号地块
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无城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
2.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3.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该地块规划应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便捷,各项工程管线均需地下敷设。
5.结合地块内地形高差,合理设计该地块地下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6.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绿建、通风、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10万元/亩。
8.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9.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无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二) 2025-G10号地块
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襄安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
2.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3.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该地块规划应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便捷,各项工程管线均需地下敷设。
5.结合地块内地形高差,合理设计该地块地下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6.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绿建、通风、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10万元/亩。
8.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9.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襄安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二坝路 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号楼)
联系人:黄 磊、汪 贝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