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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车库硬化地坪,交通设施,划线及墙柱面喷绘工程中标人公示

  • 2026-02-04

项目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车库硬化地坪,交通设施,划线及墙柱面喷绘工程中标人公示

招标公司: 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合肥康顺道路设施有限公司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通设施划线及墙柱面喷绘工程烟道供货安装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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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承包单位: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烟道供货安装工程

三、招标内容: 根据图纸和本项目基本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蚌埠天河印象小区地库硬化地坪、无震动坡道地面、地下室划线、人防标识标牌等工程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包括地坪混凝土基层施工、固化剂、打磨、切缝等水性车库硬化地坪施工,车位固化剂地坪施工,墙柱面喷绘、交通设施、划线等。

四、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开标时间: 2026年2月3日15:00

六、公示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

七、开标、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顺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查看完整信息

八、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一、 总承包单位: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蚌埠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烟道供货安装工程

三、招标内容: 根据图纸和本项目基本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蚌埠天河印象小区地库硬化地坪、无震动坡道地面、地下室划线、人防标识标牌等工程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包括地坪混凝土基层施工、固化剂、打磨、切缝等水性车库硬化地坪施工,车位固化剂地坪施工,墙柱面喷绘、交通设施、划线等。

四、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五、开标时间: 2026年2月3日15:00

六、公示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

七、开标、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康顺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查看完整信息

八、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九、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受委托招标人:蚌埠建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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