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国有资产评估服务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 2026-02-03
项目名称: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国有资产评估服务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司: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采购标的物: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根据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经研究决定对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合肥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类框架协议中的相关入围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2. 服务内容:国有资产( 设备及家具 等固定资产、 软件技术 等 其他 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等 )评估服务。
3. 服务期限: 在合肥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类等框架协议的协议期限范围内, 合同期限为 1年 ;本服务期内评估单位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签订至 2026年12月31日。
4. 服务范围: 拟评估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相关资产, 涉及 安徽省 巢湖管理局环保楼 1 楼 机房 (巢湖市姥山路) 、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业务用房 ( 合肥市蜀山区中德合作创新园 7 号楼 13-15 层) 以及巢湖流域 相关 室外监测设备等 。
二、资质及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为 2025 年合肥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类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业务内容。
三、响应文件要求
1. 加盖公章的参与确认函;
参与确认函
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名称(公章)
服务要求
□ 响应 □ 不响应 对应划 “√”
服务承诺:我公司符合资产评估服务单位资格要求,并确保按照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供合格的资产评估服务。
2. 营业执照影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证件复印件或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5 年合肥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类框架协议供应商证明文件 ;
4. 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证书编号需为在合肥市财政局设立备案的公函编号) 。
四、比选流程
1. 报名阶段: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 10 月 14 日 24 时前,将参选文件(含参与确认函、营业执照和框架协议供应商证明文件等)提交至电子邮 箱: chyjy2018@163.com 。
2. 资格审核:本单位将对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进入下一阶段。
3. 确定成交单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于 10 月 17 日上午 9 : 00 到 合肥市蜀山区中德合作创新园 7 号楼 1501 室 现场 进行 资产评估比选现场抽签(不能到现场抽签的单位视同弃权 ) 。
4. 合同签订: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启动项目。
五、资产评估费率
资产评估费率不得高于中标供应商在合肥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类框架协议的中标(成交)费率,具体费率 在 签订合同时确定 。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童宜亭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4 ;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七、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所有,参选机构需自行承担参与比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
202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