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期)EPC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12-19
项目名称: 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期)EPC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JXX-GC-GK-2025062
招标公司: 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期EPC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招标人
名称 :绩溪县家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绩溪县家朋乡家朋村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明苑 2#105
项目名称
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期) EPC一标段
项目编号
JXX-GC-GK-2025062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弘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站前路与丛山路瑞辰名邸南区 2幢2-2室徽山大道770号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 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30号房间
投标报价 : 22230109.80元
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于崇; 施工负责人 :胡浩亮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 工程 二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20082100993 ;皖 234202120212347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 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宣城市芜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上庄镇旺川村鲍家 66号;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半山公馆1#商业143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 3 号楼1901 室
投标报价 : 22193628.00元
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刘良贞; 施工负责人 :秦毅澄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20216101402 ;皖 234 15167007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 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绩溪县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扬溪镇扬溪村 ;贵州省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 3号楼
投标报价 :22244796 .00元
工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综合得分: /
设计负责人:李克资;施工负责人:周艳秋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 工程 二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20115200220 ;皖 23422221087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 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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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 安徽新恒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 安徽宛名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否决其投标;
3、 安徽徽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设计负责人证书不符合要求,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2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 招标人 联系人: 易 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 审 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