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发包公告】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 2025-12-16
项目名称: 【舒城县】【乡镇发包公告】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PZB-2025-24
招标公司: 舒城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资产清查服务、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六安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非进场交易项目 > 乡镇(县直)自行发包公告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信息来源: 】
【信息时间:2025-12-16 15:27 阅读次数: 】
【 我要打印 】
分享到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
(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询价 公告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舒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发包询价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PZB-2025- 24
2、项目名称: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 合理低价询价
5、预算金额: 4.80 万元
6、最高限价: 4.80 万元
7、采购需求: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为舒城县公安局办公楼、战训基地、看守所、拘留所、各派出所、 林业派出所等 房屋和建筑物固定资产清查并计入固定资产系统。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以 2025 年 12 月 2 5 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在 2026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等在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2、 报名及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即报名时间)。
3、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四、响应文件 提交
1、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19 日 14 点 3 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楼会议室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 50米)
3、提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 2025年 12 月 19 日 15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事宜
(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舒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 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 12 月 16 日
采购需求
舒城县公安局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清查(不包含交管大队)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为资产清查服务。 服务目标为 通过系统性清查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构建规范化的资产管理体系,为 公安部门 工作提供高效、透明的资产保障 。
一、 服务内容
(一)清查期间及范围
以 2025年 12 月 20 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范围包括本单位占有使用和直接支配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以及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
( 二 ) 清查方式
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出具事务所资产清查报告。
( 三 )服务内容要求
1、实物盘点清查。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部门在用、闲置或待报废的固定资产。通过资产清查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部门实,账实相符,资产落实人头。
2、资产匹配。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匹配,做到账实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完善系统卡片信息,落实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3、资产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报批(备)后对账务进行调整。根据系统打印、粘贴资产标签。
4、资产清查报告。出具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汇总清查结果,提出管理建议。需承诺配合本院对所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确保合法合规顺利入账,任何原因导致的不能入账均由成交人承担责任。
5、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审计结果,明确出现报废或盘亏的情况,清点核实具体待报废资产明细,编制并形成正式归档报废文件,出具待报废资产的鉴证报告、拟挂网拍卖废旧物资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全部报废处置程序,报废处置材料归档。
二、 服务要求
1.提供专职技术人员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安排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协助进行盘点工作,核对账物是否一致。采用以账对物的清查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对已盘点的资产做好标记以便核对,保证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在清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整理、校验资产盘点结果数据;
3.做好信息纠错处理。根据实际清查结果,对盘点单上的使用人、保管人、存放地点、规格型号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整理“批”、“组”、“套”等单位的条目,进行拆分;
4.整理、核对历史遗留有问题的资产,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提供解决方案。特别针对未入账的房屋建筑物等,核实入账价值,完成资产登记;
5.根据实际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的明细表。并以此为基础,在双方做好沟通的情况下,完成资产账与实物账盘点结果数据的相互调整;
6.根据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资产管理办法,提供资产清理的相关建议;
7.根据最终核实数据,将数据写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形成电子资产账;
8.根据资产盘点结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如需核销报废、盘亏资产需同时提供经济鉴证报告,并协助后续报废程序;
9.在确认盘点后的全部资产数据后,根据修改情况对资产进行比对贴标;
10.核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调整意见报告;
11.根据清查实际情况后续需增加的内容;
12.清查工作应在 202 6 年 3 月 1 日 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清查报告应当事实清楚、评价客观、文字精炼。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发表意见
* 您的姓名:
* 联系方式:
* 您的意见: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