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徽商银行关于蚌埠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集中采购项目

  • 2025-07-07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蚌埠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5AT01067701106

招标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中标公司: 北京观韬(合肥)律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律师库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免费查看原文

经评标,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委托,对 徽商银行关于蚌埠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蚌埠分行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25AT01067701106

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6月12日

开标 (采购)日期: 2025年7月4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观韬(合肥)律师事务所

评标情况:正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评标情况:正常

第 三 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评标情况:正常

第 四 中标候选人:安徽世远律师事务所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采购)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 69号安天利信总部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 安女士 、 张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期: 2025年7月7日 至 2025年7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 :00- 5 :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 69号安天利信总部基地7楼70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本 公示 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