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库站清理事务项目(二次)
- 2025-07-05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库站清理事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Y25-SH17-FW714C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库站清理事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5-SH17-FW714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库站清理事务项目(二次)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所属油库和加油站,日常运行过程中因实际需要清洗、清理、处置业务。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隐患治理需要,两年预估工作:管线清理70根;铁路槽车清理45节;趸船船舱清洗8个;积液罐清理70具;危废处置500吨;卧式罐密封处置70套;应急服务2次。具体应以实际工作量委托单为准,且各类项目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2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
2.2.1油库、加油站油罐的附属管线清理、污水池、集液罐等清理。
2.2.2油库铁路槽车结蜡清理、趸船船舱清理。
2.2.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油库、加油站污油水危废(HW08)收集转移、无害化处置。
2.2.4油库、加油站油罐及其附件法兰垫片泄漏处理服务,保证库站油罐及附件的气密性达标。
2.2.5油库、加油站安全、环保各类的应急服务(突发性跑冒滴漏处置),按照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对现场进行处理、恢复。
2.3本项目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安徽省各地市。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清晰的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污水处置工作小组组员不少于3名,其中配备专职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电工1名。专职项目经理具工业清洗类项目经理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部门或下属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颁发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专职电工(低压电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历日内投标单位至少为其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4设备要求:
投标人施工专业设备不少于2套,动力设备(包括:运输设备、油泥无害化处置设备、污水无害化处置设备、防爆泵及附件等设备)应符合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要求(如为购置或租赁设备,须同时提供①设备合格证;②设备图片;③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及发票。如为自研设备,须同时提供①设备说明书;②操作手册;③专利证明)。
3. 5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 2022年至2024年)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至少一个库站清理的劳务服务(管线清理、铁路槽车清蜡、趸船舱100方以下清理、趸船舱100方及以上清理、积液罐清理、卧式罐密封处置、应急抢险中的任意一类均可)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履行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至少一个危废处置项目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履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的复印件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并附业主联系人电话。同一中标通知书下所签订的合同均算为同一业绩,业绩规模计算依据为同一业绩内所开具的发票的累计金额(如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以发票金额为准)。
3. 7 信誉要求: 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7.1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 8 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8.2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止企业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北京时间 202 5 年 7 月 4 日至202 5 年 7 月 10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或微信关注“能源一号网”在线咨询;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
4.2招标文件 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 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可自行在缴费平台下载)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 (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电子发票获取详见 公告附件(投标商付款及开票操作手册V1.1) 。
4.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5 年 7 月 15 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提交 2.5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和平路1号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 柯峰
联系人: 杨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hwh654321@163.com
2025年7月4日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