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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五东殿园区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5-16

项目名称: 黟县五东殿园区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AHNHZB2025-0073

招标公司: 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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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黟县五东殿园区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NHZB2025-0073

项目名称:黟县五东殿园区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与《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 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评审、备案,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黟县沿河东路17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磋商文件发布时间内,均可电话咨询报名(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邮箱中:1261628136@qq.com。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填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请随时关注答疑澄清。供应商未按规定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黟县沿河东路178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黟县沿河东路17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黟县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5年05月28日08点30分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黟县沿河东路178号 收件人:邵工、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1261628136@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黟县沿河东路 178 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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