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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庵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5-05-16

项目名称: 苗庵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ZX-20250423

招标公司: 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安徽恒轩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泥路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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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庵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AHZX-20250423

二、 项目名称: 苗庵镇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恒轩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学源居 2号楼0905室

中标(成交)金 额: 439994.22 元

得分: 88.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项目名称:苗庵镇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苗庵镇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二次),工程地点位于埇桥区苗庵镇境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孙梦露(皖 234222213626)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19栋3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 埇桥区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苗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镇长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19栋3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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