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项目】滁州学院关于遴选第十七批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 2026-10-01
项目名称: 【孵化项目】滁州学院关于遴选第十七批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招标公司: 滁州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采购标的物: 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挖掘培育优秀创业项目,提升孵化基地平台实践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滁州学院第十七批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思维,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具备创业能力。
2. 创业项目可行性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市场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经营食品、餐饮、服装出售等简单盈利性活动。
3. 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搭配合理,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4. 优先选拔与所学专业相关、有专业指导老师以及获得创新创业类大赛奖项的项目。
5. 原则上,省级一流专业需申报至少1项。
二、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5日
项目汇报评审时间:10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入驻项目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学生优先);
2. 项目负责人应学有余力,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 创业孵化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名义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也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
(二)申请入驻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创业项目团队必须至少聘请1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负责入驻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运营、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2. 创业项目原则上要与专业紧密联系,有前期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入驻;
3. 入驻的项目能够完成年度目标营收。
四、申报程序
1. 学生申报。 团队负责人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附件1)、《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跨学院组队的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
2. 初步审查。 各学院负责整理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并根据申报原则和要求审查学生基本条件,并对申请项目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符合要求的 申报材料电子版于 10 月 15 日前发送至邮箱 chzucxcy@126.com ,纸质版提交至勤政楼 311 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汇报。 通过审查的创业项目,结合项目情况准备汇报PPT进行现场答辩,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
4. 项目公示。 对于通过遴选的项目将在答辩一周内进行公示,并安排入驻孵化基地。
五、优惠政策
1. 为入驻项目免费提供工位或办公场所。
2. 为入驻项目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免费网络,免除水电费用。
3. 学校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4. 不定期邀请优秀创业团队、校内专家、创业导师等为各孵化项目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创意分享”“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
六、相关要求
1. 入驻项目须签署《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后才能入驻基地,需严格遵守《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
2. 入驻后经营情况良好的创业项目团队须注册公司,并建立纳税证明、银行流水、财务明细、财务报表等规范的财务资料。
附件1: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汇总表.xls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6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