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6-10-01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地区:安徽

免费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2 6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 202 6 〕 32 号)要求,现就 202 6 年度全市 建设 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 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要求以阜人社秘〔 202 6 〕 32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 202 6 年度 建设 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 住建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建设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建人规〔 2025 〕 1 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202 6 年 12 月 31 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02 5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 6 年度 建设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 “ 专题专栏 ” 中的 “ 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进入系统首页,选择 “ 职称申报 ” ,进入登录页面。

1. 登录 “ 职称申报 ” 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 “ 帮助中心 ” 里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平台提示及 “ 填报说明 ” , 如实、 逐项填报各项信息 , 扫描上传 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继续教育证书、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考核表、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及社保证明等申报材料, 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有关要求如下:

( 1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 “ 盲评 ” 有关政策要求,今年,申报人线上须同时提交 2 份申报材料, 1 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确需上传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以下简称 “ 原始件 ” ), 1 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 “ 打码件 ” ) 。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 2 )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完成的,要突出专业性、代表性,上传项目及材料不宜过多过杂,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 建设 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其中,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业绩成果的,需一并提交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以本人参与完成工程、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供本人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该项目已经第三方评价或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以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等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交本人参与编写且已颁布实施的证明材料;提供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业绩成果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申报初级职称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需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不得以日常工作总结代替专业技术报告。

( 3 )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发表的,应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在职称平台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可上传权威机构的检测查重报告,并对报告中本人姓名、查重率等关键信息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著作,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公开出版的论文原则上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国内权威性、严谨性、认可度较高的同类别学术数据库网站公开检索 。

( 4 )聘任材料应上传申报人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 申报人 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 5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此类单位人员申报时,用人单位在系统中统一设置本单位岗位核准信息,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

( 6 )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 任职周期(或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或结业证书(其中,建设工程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或结业证书内容应含课程目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

3. 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 202 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 11 月 7 日(逾期不予受理)。请自行安排好本单位个人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统一向 评委会组建单位 报送。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 由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的《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1 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单位出具。

2 .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 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3 . 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及其他涉密文件,其中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

4 . 无需报送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评审通过后 , 可从系统内下载打印。

(三)申报审核流程

1. 个人申报。 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并提交至单位。

2. 单位审核推荐。 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

3. 逐级审核。 县区属单位的按县 住建 部门 → 县人社部门 → 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单位的按市 主管 部门 → 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申报 建设 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评审。

(二)扎实开展审核把关工作。 按照 “ 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 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上传的业绩成果、论文材料应由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其他材料由人事部门审核。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监督公示要求。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政策、评审条件认真审查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审查确认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具体公示内容应包 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意见》等材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上传《 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民营企业应如实填报 “ 单位性质 ” 和 “ 经济类型 ” ,并在 “ 单位推荐意见 ” 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性质佐证材料。

(四)客观真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2005 〕 72 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 160 元 / 人,初级 100 元 / 人。

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551—63687880 , 65329082 。

市人社局专技科咨询电话: 2259196

市 城建 局 机关党委( 人事科 ) 咨询电话: 2163099

附件: 1.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 单位公示证明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 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5.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建人规〔 2025 〕 1 号 )

6.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 2025 〕 223 号)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 城乡建设 局

202 6 年 9 月 29 日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 或下载本PDF文档 [ 点击下载 ]。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 或下载本PDF文档 [ 点击下载 ]。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