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7-02
项目名称: 无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810FJ26ZX0297
招标公司: 无为濡须科技创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无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2 17:00 信息来源: 安徽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无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WH810FJ26ZX0297
标段名称
无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二期 )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标段编号
WH810FJ26ZX029701
招标人
名 称
无为濡须科技创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二楼 A209
联系人及电话
汪昌平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 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唐晨、冯建敏、王学文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报价 ( % )
0.68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张清
证书编号: 33000513/G3300303966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北湾科技双创园一期 -智谷双创产业园EPC全过程工程咨询;
人员业绩
咨询项目 总负责人业绩:芯片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监业绩:农夫山泉轿子雪山(云南)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 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监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报价 ( % )
0.66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张永良
证书编号: 50008603/ 202416653280
证书名称: 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庆巴山仪器有限责任公司陶家空天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人员 业绩
咨询项目 总负责人业绩: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监业绩:珠海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 PCB工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报价 ( % )
0.70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周明权
证书编号: 34020318 /机科高2019031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其中施工工期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衡阳合力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分业绩: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新疆威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人员 业绩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衡阳合力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监业绩:湖州德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州智能化物流装备产业化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见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 见附件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whjyzx/)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whjyzx/),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 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