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05室-11室共7间房产
- 2026-07-02
项目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05室-11室共7间房产
项目编号: N0122FCZZ261003
招标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庄幼儿园
采购标的物: 住宅房产转让、商业房产整体出租、复式商业房产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05室-11室共7间房产整体出租 标的编号 N0122FCZZ261003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2/18
租赁面积(㎡) 1423.32 租赁期限 8年,租赁期及租金计算日期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
租金支付方式 按合同年度分期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有
装修免租期 3个月,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内) 履约保证金 有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无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2、出租标的为钢混结构,简单装修,通水、通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1,548,623.97元
评估基准日 2026-06-01
评估机构 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1,550,0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查看完整信息2233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层
法定代表人:王俊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
仓储、物流、批发。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便民服务要求,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 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产权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2)装修宽限期: 3个月,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减免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意向竞租方如需勘查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 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共分为8个合同年度支付,具体每个合同年度租金支付比例如下:
(1)1-3个合同年度,每个合同年度租金为总成交价的12.13%;
(2)4-5个合同年度,每个合同年度租金为总成交价的12.50%;
(3)6-8个合同年度,每个合同年度租金为总成交价的12.87%。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
(1)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金额为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3/12。
(2)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应支付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中予以核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前,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自付盈亏,必须严格遵守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变更经营业态,如经营管理确需变更业态的,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3 、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 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6-17 09:00:00 至 2026-07-01 16:30:00
报名手续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纳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6-18 09:20:00-2026-07-02 09:2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附件下载
授权委托书(样本).pd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 姚经理(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其他
特别
声明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05室-11室共7间房产整体出租”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06-17
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天和苑(夏苑)22#楼,总面积1423.32平方米。
(以公告内容为准)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前,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主经营、自付盈亏,必须严格遵守出租方各项规章制度。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变更经营业态,如经营管理确需变更业态的,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以公告内容为准)
1、经营业态 仓储、物流、批发。承租方经营业态须符合便民服务要求,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产权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2)装修宽限期:3个月,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减免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意向竞租方如需勘查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以公告内容为准)
猜你喜欢
* [广州市]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354、356号
挂牌价: 175,000元/月/总面积
* [广州市]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东五街5-6号首层自编30、38号
挂牌价: 15,351元/月/总面积
* [广州市] 出租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21号之六3楼303室
挂牌价: 17,000元/月/总面积
挂牌方其他项目
* [池州市] 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改造工程2#楼B19、B19复式商业房产出租公告
挂牌价: 32,400.00 元
* [池州市] 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改造工程5#楼B15、B15复式商业房产出租公告
挂牌价: 38,100.00 元
* [池州市] 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B1号楼9、9二层商业房产出租公告
挂牌价: 35,700.00 元
* [池州市] 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改造工程7#楼B27、B28一层商业房产整体出租公告
挂牌价: 13,950.00 元
* [芜湖市] 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庄幼儿园房产出租公告
挂牌价: 824,052.00 元
查看更多 >
最新产权项目
* 深圳石油大厦2404-2406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深圳石油大厦2407-2409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深圳石油大厦2410-2412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应急隔离板房等资产一批
* 深圳市海吉星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5.22%股权
* 深圳石油大厦2401-2403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深圳石油大厦402-6、402-7、402-8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深圳石油大厦401、402-2、402-3室(原开元大厦)招租信息公告
* 新疆新艺歌舞团转让所属一辆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新A739W9)(三次挂牌)
* 新疆新艺歌舞团转让所属一辆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新A5MW03)(三次挂牌)
* 新疆新投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南侧厂房(二次挂牌)
* 【央企资产】满洲里市金叶家园1号楼3单元1102室住宅房产转让(内蒙古派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次挂牌)
* 【央企资产】满洲里市金叶家园1号楼3单元1101室住宅房产转让(内蒙古派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次挂牌)
* 【央企资产】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正阳办国贸花园南B4-501室住宅房产转让(内蒙古派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次挂牌)
*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天成路绍兴街2号、天成路绍兴街4号
* 出租海珠区新港西路142号大院1号、1号之一地下商铺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实验设备等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
* 委托竞价钢结构会议室、活动室、围挡、护栏处置6.29
国标支撑
统一模板
国家标准《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流程规范》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标试点经验,建立396个专业模板。
全程留痕
有效监督
交易全过程留痕,对接国家监测平台实现全程监督。
安全稳定
专业认证
本平台已获公安部三级等保认证、本公司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方隔离
双重保密
交易双方、平台相互隔离、信息保密、过程保密。
展示多元
渠道丰富
H5海报、AR全景、热点标签、视频、语音导览等多元化展示,软文、启动页、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广告等多渠道推广。
增值服务
一站齐全
配套交易场景下各类金融服务,让企业省心省力。
关于我们
关于e交易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新手必读
注册账号 报名指南 竞价指南
平台资讯
平台公告 e风采 曝光台
交易规则
产权交易规则 招标采购规则
加盟机构
加盟流程 加盟优势 加盟条件
苏公网安备32040402000423 苏ICP备1706103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80315 网站地图 e交易平台自律公约 电商平台公约
e交易-标准化非标资产交易平台 , 产权 、 土地 、 房地产 、 股权转让 、 债权 、 矿权 、 船舶 、 二手设备 、 二手车交易网站
版权信息: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层
在线客服
竞价中
我的关注
浏览记录
产权交易
招标采购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回到顶部
意见建议
* 联系人:
* 手机号:
* 留言主题:
* 留言内容:
* 验证码:
取消 提交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在线贷款申请
联系人姓名(必填)
联系人电话(必填)
联系地址(选填)
我已阅读并同意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
点击下载: 《“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真实性承诺书》
数据加载中
请选择申请贷款的标的
* 序号
标的内容
挂牌价(元)
截止日期
选择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
去报名 取消